关于组织“2007年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经委、质协(筹),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质协(筹) 为全面实施用户满意工程,以主题活动推动企业不断提升质量,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以诚信质量经营赢得用户和市场。根据全国用户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今年2月1日至3月1日继续在全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请你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活动计划,研究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用户和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好有特色的优质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满意服务构筑和谐 二、主要内容 1、 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组织职工开展好“满意服务构筑和谐”活动主题教育。树立企业以用户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并在市场经营中实践质量保证和诚信服务,用有价值的服务给用户带来放心和满意,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2、 大力宣传优质服务、用户满意服务的思想,建立健全为用户优质服务的机制和措施,各单位可针对服务对象、项目和顾客需求的实际,提供超值服务,并贯彻落实好人员和经费。 3、动员和组织生产制造、服务业企业及有关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和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及各类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专项活动;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三包”规定,开展咨询活动,为用户解决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要积极开展消费热点的用户满意度调查活动,通过调查寻找改进机会,用科学的方法推动用户满意工程上新水平。各质量跟踪站可重点开展名优产品促销和新产品的咨询服务等活动,组织所在商店开展服务明星示范活动。 5、各单位在活动中要组织报刊、电台、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氛围。 三、表彰先进 活动结束后,省质协用户委员会将依据各地活动的组织力度、宣传影响等项内容向全国用户委员会推荐“2007年全国优质服务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全国优质服务月标兵示范单位”。表彰决定将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予以公布。 请各参加活动单位认真填报“2007年全国优质服务月先进单位或个人推荐表”(附件1、2)于3月5日前报省质协用户委员会,以便优中选优向全国用户委员会推荐。 联系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 邮 编:230001 电话:0551—2871091、4665165(传真) 附件1:2007年全国优质服务月先进单位推荐表 附件2:2007年全国优质服务月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OO七年元月二十九日
抄:中国质协用户委员会、省经委、省消费者协会、各质量跟踪站、有关单位会员、有关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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