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经委、质协(筹),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质协(筹):
为全面实施用户满意工程,以主题活动推动企业不断提升质量,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以诚信质量经营赢得用户和市场。根据全国用户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今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继续在全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请你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活动计划,研究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用户和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好有特色的优质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供优质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
二、主要内容
1、大力宣传优质服务对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和意义,建立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组织和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
2、动员和组织生产制造、建设施工以及服务业企业及有关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和各类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专项活动;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三包”规定,开展咨询活动,为用户解决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组织职工开展关注“大质量”的教育,树立企业以用户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并在市场经营中实践质量保证和诚信服务,在获得价值和利润的同时给用户带来健康、快乐和幸福。
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集中组织有关生产、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维修服务活动,热情对待用户投诉,妥善处理问题,获得质量改进信息,提高企业信誉。
5、要积极开展消费热点的用户满意度调查活动,通过调查寻找改进机会,用科学的方法推动用户满意工程上新水平。各质量跟踪站可重点开展名优产品促销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咨询服务等活动,组织所在商店开展明星示范服务活动,并积极参与全国用户委员会组织的2006年“3·15”全国手机产品质量跟踪活动。
6、各单位在活动中要组织报刊、电台、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氛围。
三、表彰先进
活动结束后,省质协用户委员会将依据各地活动的组织力度、宣传影响等项内容向全国用户委员会推荐“2006年全国优质服务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全国优质服务月标兵示范单位”。请各参加活动单位认真填报“2006年全国优质服务月先进单位或个人推荐表”(附件1、2)于4月10日前报省质协用户委员会,以便优中选优向全国用户委员会推荐。
各市经委、质协(筹)、省直有关部门(质协)、行业协会及各质量跟踪站于4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省质协用户委员会,以便汇总上报全国用户委员会。
联系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308室
邮 编:230001 电话/传真:0551—2871091
附件1:2006年全国优质服务月先进(标兵示范)单位推荐表
附件2:2006年全国优质服务月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OO六年二月十七日
抄:中国质协用户委员会、省经委、省消费者协会、各质量跟踪站、有关单位会员、有关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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