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质协《关于组织好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省质量协会 2003-07-16)

     各市质协(筹),各行业质协(筹),各团体会员单位,各质量跟踪站:
    根据中国质协《组织好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见附件一),决定于今年9月在全国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全文转发。各市、各行业、团体会员单位、各质量跟踪站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统一部署的有关活动,还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自己特色的、有实效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从源头抓质量工作,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重视质量的良好风尚,大张旗鼓地宣传今年质量月活动主题:“坚持以质取胜,提高竞争实力”,并围绕这一活动主题,把活动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200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见附件二)。
     二、全省各市、各行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质量跟踪站统一于9月6日在各市开展“质量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重点加强诚信宣传,强化质量意识,介绍质量法律法规知识、质量管理理念和名牌产品等内容。
     三、组织推荐有关企业推荐优秀学术论文并组团参加9月22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七届亚洲质量研讨会暨亚洲质量网成立大会。
     四、为鼓励企业追求卓越绩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引导企业实现经营观念转变和管理创新,质量月期间开展好安徽省质量管理奖的有关评审和推荐工作。
     五、组织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QC小组活动、质量信得过班组、降废减损、质量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推荐我省优秀QC小组并组团参加10月下旬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25周年纪念大会”。
     六、广大企业要根据今年质量月活动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目标,开展“五查一访”、“质量知识普及”、“质量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推进用户满意工程的实施。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的计划和总结工作,在活动中突出实效性和基础性,充分发动一线职工和群众参加质量月的各项活动。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总结,以便汇总上报中国质协。
    联系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308室
    电话/传真:0551-2871091

    附件一:中国质协关于转发《开展“200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好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200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二OO三年七月十四日



    抄送:中国质协、省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