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3年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省质量协会 2003-02-26)
各市经贸委、质协(筹),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质协(筹):
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激烈竞争,要求企业主动关注用户,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诚信经营,赢得用户和市场。为充分展示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成果,积极维护用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用户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今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继续在全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请你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活动计划,研究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关注用户和市场的热点,突出活动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及本企业的优质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营造用户满意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内容
1、积极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三包”规定等质量法律法规,组织广大企业员工关注用户的教育讨论,通过教育手段,提高员工“让用户满意”的服务意识,树立企业为用户为核心的发展战略,重点是在市场经营中的践诺诚信与质量保证。
2、积极参与和开展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活动,依据质量法律法规,力争为用户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积极倡导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自查活动,同时注意收集市场和用户信息,为完善企业的质量体系提供依据。
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集中组织有关生产、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维修服务活动,热情对待用户投诉,妥善处理问题,获得质量改进信息,提高企业信誉。
5、在活动中组织报刊、电台、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氛围。
三、表彰先进
活动结束后,省质协用户委员会将依据各地活动的组织力度、宣传影响等项内容向全国用户委员会推荐“2003年优质服务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请各参加活动单位认真填报《2003年优质服务月先进单位(个人)推荐表(附件2)》于4月10日前报省质协用户委员会,以便优中选优向全国用户委员会推荐。
各市经贸委、质协(筹)、省直有关部门(质协)、行业协会及各质量跟踪站于4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统计表(附件1)一并报送省质协用户委员会,以便汇总上报全国用户委员会。
联系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308室
邮编:230001
电话/传真:0551—2871091
附件1:2003年优质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03年优质服务月先进单位(个人)推荐表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抄:省经贸委、中国质协用户委员会、省消费者协会、各质量跟踪站、有关单位会员、有关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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